德州最近的立法趋势是持枪越来越容易,甚至可以无证。但女性掌握自己的身体控制权、生育权却越来越难;公民行使自己合法合理的投票权利越来越难。
德州即将通过几乎全面禁止堕胎法案,强奸或乱伦也不例外,任何人都可起诉亲属及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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魅力休斯顿网报道 德州众议院周三(5月5日)投票通过“心跳法案”,禁止在女性怀孕六周时进行堕胎,否则允许任何人(包括外州人)起诉她的医生、亲属或任何其他帮助她获得堕胎手术的人。例如,开车送妇女去堕胎的人、或为堕胎付款的父母,追溯力长达在被指控的违法行为发生后最多七年。与其他州类似的严格堕胎法不同,德州的法案让公众而不是州卫生官员来发起诉讼。
投票结果是81-63,主要是按党派划分。共和党支持的这项措施将成为德州自美国最高法院在罗伊诉韦德案的裁决中对女性堕胎权利进行法律保护以来最令人窒息的生育权限制。该法案在提交给州长之前仍必须在众议院获得另一次投票,但州长已表示他期待着签署该法案成为法律。
该法案,即参议院第8号法案(SB 8),规定在可以检测到胎儿心跳后禁止堕胎,但没有规定具体的时间框架,但立法分析和支持者表示,这可能早在六周前就已经开始了。
这项被称为 "德州心跳法案 "的措施可能会导致对所有堕胎的实质性禁止,因为怀孕6周的时候大多数妇女还不知道她们已经怀孕了。根据德州政府的数据,在2019年报告的56,620例堕胎中,90.8%是在10周或更短时间内进行的,83.7%是在8周或更短时间内进行的。
美国女性反对通过的禁止堕胎法案时举着标语。(资料图片)
参议院第8号法案由共和党州参议员布莱恩-休斯(Bryan Hughes)提出。目前,堕胎在德州是合法的,直到怀孕20周,除非妇女有危及生命的医疗状况或胎儿有严重的畸形。
周三通过的斯劳森的修正案创造了一个例外,禁止因强奸、袭击或乱伦而使他人怀孕的人对医生或亲属等提起民事诉讼(否则强奸犯等可以指控受害女性堕胎并索取民事赔偿)。然而,该法案并没有做出允许这些情况下的妇女接受堕胎的例外。这意味着,即使被强奸或乱伦导致了怀孕,也不能选择堕胎。
堕胎权利倡导者说,这项立法是全美范围内最 "极端 "的措施之一,并且没有豁免因强奸或乱伦而怀孕的人。除了对堕胎机会的限制,该法案几乎允许任何人——包括与医生或妇女没有关系的人——起诉堕胎提供者,以及那些帮助他人堕胎的人,支持堕胎基金和诊所的人也可能被起诉。其他州还没有尝试过这种极端的策略。
德州各地数百名医生和律师周三前敦促州立法者不要通过新的堕胎限制。他们说这可能会给法院系统带来混乱,甚至使妇女无法得到合理的医疗建议。
该法案不仅允许德州的任何人就堕胎护理提出诉讼,而且允许该州以外的任何人提出诉讼。这与州宪法相抵触,因为宪法只赋予直接受到伤害的人以法律地位。近400名德州律师在法案通过前通过公开信中向众议院立法者表示,法案中 "前所未有"、"非同寻常 "和 "异常广泛 "的语言意味着 "家庭成员、神职人员、家庭暴力和强奸危机顾问或转诊医生可能要对完全陌生的人承担数万美元的法律责任"。
在周一发给众议院议长Dade Phelan(R-Beaumont)的一封信中,200多名医生警告说,立法不仅对医生,而且对可能参与这一过程的任何人,包括家庭暴力顾问、亲属和诊所工作人员,都会产生 "寒蝉效应",即医生 "因害怕被起诉 "而不愿提供必要信息。信中说,该法案的措辞很宽泛,足以让所有专业的医生(如儿科和急诊科)面临诉讼,并补充说:"无论我们对堕胎的个人信仰如何,作为德州的持牌医生,我们恳请你们不要为了政治目的而将司法部门作为武器来对付我们。"
(信息综合自ABC13和休斯顿纪事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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